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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院师生员工凭本馆所发的借书证入馆借阅。
2、凡入馆者必须严格遵守本馆各项制度。
3、讲文明有礼貌,衣履整洁,不得穿内短裤、背心、拖鞋入馆。
4、所带书包、雨具等应放在指定地方,不得携带入室。
5、保持馆内清洁卫生、安静。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不许在馆内吸烟、吃零食和大声喧哗。
6、遵守各室有关规定。阅览室书籍不外借,只限在阅览室阅览。
7、借、还图书请到二楼流通部办理手续,不办理借书手续私自携带图书出馆者,以偷书论处。
8、读者应爱护公物,注意节约水电,不得在书刊、报纸上勾划、圈点、批注、撕页、裁剪等。如有污损或丢失图书者,按本馆赔偿、罚款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9、所借图书按期归还,逾期未归还者,按0.2元/册/天罚款。
10、读者经过安检门时,如发出警报声,需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11、维护治安,发现不良行为和不法活动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12、一旦发生火警等突发事件,切记不要慌乱,一切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有秩序地通过安全通道离开大楼。
以上各条为图书馆暂行规则,本馆对上述条例拥有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