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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纪委职责范围
纪委本身职责范围
一、要集中力量抓好党纪,协助党委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
二、对党员进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三、加强党内监督,搞好党风建设,协同组织部门帮助各级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坚持党风检查制度。
四、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决定或建议对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七、承办上级纪委、院党委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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