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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抚州医学分院
2008年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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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昌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计财处、审计处2008年9月25日《关于开展2008年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院党委及时召集有关人员会议,认真学习,临时成立了教育收费自查小组,由纪委牵头,计财处、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有关部门配合,专门制订了《关于迎接南昌大学检查组对我院进行2008年教育收费检查的策划》,现将我院教育收费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院教育收费自查情况
(一)我院教育收费项目
1、收费项目:有2项,我院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学费:每人每年4250元,依据赣教计字[2000]165号文件规定的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委等部门关于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发[2000]49号)执行。
(2)住宿费:我院收费情况为:学生公寓4人间,1000元/人/年;学生公寓6人间,800元/人/年;学生宿舍8人间,600元/人/年(每个房间均有彩电、电扇);学生宿舍南北合一8人间,500元/人/年。依据《关于规范江西省高校学生住宿收费管理的通知》(赣教计字[2002]146号)。
2、代收费用项目:共8项,我院均按相关文件规定或参照其它高校做法实施。
(1)毕业生择业代理费25元/人/月、毕业生就业派遣服务费80元/人,圴依据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赣计收费字[2003]422号文件)《关于调整我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批复》执行。收取费用全部上交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2)人身保险费40元/年/人,代保险公司收费;户口迁移费、身份证费共50元/人(含身份证、照相、农转非、工本费等),代公安部门收费;教材费800元/人,为预收款,多退少补;入校体检费60元/人(含体格检查、肝功能、胸透等);学习用品费
280元/人(含4件工作服、2顶工作帽、外语听力收音机、听诊器等);军训服装费100元/人(含1套外装、2件全棉T裇、1双鞋、1根皮带、1顶帽子等)。以上费用均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如实用于学生本人。
(二)教育收费工作状况
1、建立院务十大公开管理系统,并严格实施。我院全面实行ISO质量管理体系,以学生顾客为关注焦点。学院利用办公网“院务公开”栏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网上公示或在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同时,设立了投诉信箱(含电子信箱)和“督办”岗,24小时接受学生投诉和提出建议;院纪委(监察审计处)利用规范化的现代管理模式对学校收费等各项工作的监督力度大,确保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改进工作方法,减少校方与学生之间的矛盾。对学生的每项收费都事先充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院务公开制度。如学校在毕业前即与学生结清账款,收费情况全部事先公开张贴公示,并对学生事先做好充分的解释说明工作,近几个年来大大减少了与学生之间的矛盾。虽然有时还有少数学生有投诉情况,但基本是由于自己误解造成。
(三)存在的问题:我院有些收费项目没有明确的依据性文件,但却是绝大多数高校普遍实施和约定俗成的做法,其费用均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有的代上级有关部门的收费如毕业生择业代理费、毕业生派遣服务费、人身保险费、户口迁移及身份证费等都及时上交;有的均如实用于学生本人如教材费、入校体检费、学习用品费、军训服装费等。没有任何个人收费行为。
二、教育收费检查情况
2008年10月9日上午,南昌大学教育收费检查组一行三人莅临我院,检查了我院2008年教育收费工作情况。院领导单江林、罗广圣、张贵平在一楼会议室接待了检查组一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检查组一行首先听取了院长罗广圣关于我院2008年教育收费情况的自查汇报;党委书记单江林从我院概况、办学历史、办学特色、学校财政状况、学校经费构成等方面向检查组一行作了直观的阐述;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张贵平汇报了学生学费的收缴情况并简单介绍了做好学费缴纳工作的经验;我院质管办负责人向检查组一行介绍了“三个系统一个平台”创新管理体系。
检查组一行在听取汇报和介绍后,对我院运用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使各项收费公开化、透明化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
总之,通过本次教育收费的自查与被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教育收费的工作制度,将对我院教育收费的工作方式方法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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